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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迪电话泄露被“打爆”,警方提醒:违法了!

天府发布 2023-10-01

本篇文章860字,阅读需3分钟


9月4日下午

#杨迪信息被泄露#事件

冲上微博热搜



在杨迪昨日发布的微博上可见

一个小时内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号码

对其拨入十余个电话

微博附上的截图可见密密麻麻一片红色

杨迪也因不堪其扰选择换号处理该事件


据杨迪本人微博描述

其信息在一个称为“电报群”的群中所泄露

他们语术叫“开盒”

从其发布的另外一张图中发现

泄露的信息除电话号码外

还包含其身份证号



除此之外,在该条微博评论区杨迪还补充道:“昨天早上更奇怪,90多个未接来电来自中国香港地区,有人遇到过吗?”



演员张馨予也在下方评论中回复:
“发生过同样的事情。”



该事件的发生
让网友表示震惊
“泄露别人电话号码属于违法,
个人电话号码属于个人隐私,
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。”

“太恐怖了!!怎了泄漏的啊?”



小天发现

关于个人隐私泄露的事件层出不穷

甚至有人利用个人隐私泄露
用AI违法伪造淫秽视频

对他人造成严重困扰


另外,在今年5月,新京报也报道了一起国外社交软件Telegram(下称“电报”)的淫秽聊天群中一位女性被AI盗脸造黄谣后,有陌生人加了她好友,一直给她打电话,发用AI伪造的淫秽视频的事件。除了图像外,不少女性的身高、体重、年龄等信息被公开,甚至还有家庭住址、社交媒体账号和身份证号。


对此,天府新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喊话了: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,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
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,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天府公安提醒

守住法律底线

不踩法律红线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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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:刘杰、宿姮
部分内容综合天府新青年
编辑:刘江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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